Home 酒駕 鼓山分局查酒駕,呂女搭完捷運卻又騎車 女苦求作弊最後仍遭逮送辦

鼓山分局查酒駕,呂女搭完捷運卻又騎車 女苦求作弊最後仍遭逮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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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鼓山分局龍華所警組於日前(13日)22時許,巡邏行經文忠路段時,見一部機車未開車燈且轉彎未打方向燈,遂上前實施攔查。

期駕間發現呂姓駕駛(51歲)身上散發酒氣,細問後得知原來呂女剛於慶生聚會時飲酒,自知酒駕違法故搭乘捷運回家,然為了趕緊返家照顧身體抱恙的母親,所以貪圖方便才騎乘機車趕路。

吹測前苦苦哀求員警能放他一馬,更表示「可以幫我作弊一下嗎?」最終經檢測後酒測值達每公升0.72毫克,當場遭逮捕送辦。

經了解,呂姓女子於新興區某KTV參加慶生派對飲酒結束後,從新興區搭稱捷運返回鼓山區住家附近,卻因貪圖方便而直接駕車上路。

沒想到行經鼓山區文忠路途中,因交通違規而遭員警攔檢。然而當呂女聽聞警方要實施酒測時,便開始求情表示「自己是因為要趕回家照顧身體欠佳的老母親,才會圖方便從捷運站騎機車返家,可以幫我作弊一下嗎?」

眼見警方對如此苦情戰術不為所動,又向警方表示自己以前有用過手機app檢測過酒測值,今天喝的量一定超標,警方告知還是要以經檢定的儀器測試才準確。

最終經實施酒精濃度檢測,呂女酒測值達每公升0.72毫克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所駕駛車輛遭當場卸牌並移置保管,實在是得不償失!

鼓山警分局長陳奕良表示警方將持續嚴正執法,呼籲汽、機車駕駛人重視法令,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並全力配合交通部宣導政策,落實酒後「指定代駕返家」措施,一同建立酒駕零容忍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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