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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廖銘瑞 吳文隆/高雄報導
鼓山分局龍華所員警於8日3時許,在鼓山區篤敬路與裕誠路口,見一自小客車從路邊駛出未打方向燈,經攔查發現,陳姓駕駛違規插著安全帶轉接扣又頻頻要扣上安全帶,舉止相當緊張。
龍華派出所所長洪子棠。
細查發現原來他更是酒駕上路,最後經實施酒測,酒測值達每公升0.33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逮捕送辦。
據了解,陳男(29歲)當天是與友人在餐敘後,再前往ktv飲酒歡唱,酒後貪圖一時方便索性直接駕車要返回三民區住處,沒想到才開沒50公尺就因未打方向燈且未繫安全帶遭警攔查。
陳男在警方告知未繫安全帶時,焦急的要將安全帶繫上,全然忘了自己違規使用安全帶轉接扣,根本無法扣上安全帶,員警見狀遂請他直接下車,進一步查證發現,原來陳男此次已是第三度酒駕上路。
現場不斷請求警方放他一馬,更表示自己才剛開出來,是否可以停回去就算了,見警方不為所動,轉而苦求自己無法承擔高額罰款,也擔心會因此失去工作。
使出渾身解數無效後,只好坦然受測,最終經酒測果真超過法定標準值,後續除了依酒駕累犯規定須加重處罰,所駕駛的車輛也遭當場扣牌並移置保管,實在是得不償失。
鼓山警分局長陳奕良呼籲,酒後駕車害人害己,為確保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警方將持續取締酒駕等重點違規,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