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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何文勝 鐘誼庭/高雄報導
三民二分局獲報於113年4月29日23時58分許,在三民區大昌二路462巷內住家發生糾紛,警方優勢警力迅即到場。
覺民派出所所長張志忠說明。
發現嫌疑人已逃逸,調閱監視器查知嫌疑人為同住家人蔡女(30歲)之前夫陳男(31歲),持棍棒毀損椅子、風扇及機車等物,未造成人員受傷。
陳男於4月28日疑似與蔡女因照料小孩及經濟發生口角,後於4月29日酒後心生不滿,搭乘友人車輛前往前妻住處而衍上情。
陳男犯後,於4月30日1時5分前往戶籍地管轄之左營分局舊城所投案,蔡女雖不提告毀損,惟警方仍依刑法恐嚇罪移送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飲酒應適量,避免酒醉脫序行為引起糾紛,如發生糾紛應立即報警處理,避免糾紛擴大引發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