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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鼓山分局龍華所警組於日前(27日)凌晨02時許,巡邏行經華泰路段時,見一部自小客車竟於路中驟停不前,遂上前實施攔查。
一查發現蔡姓駕駛(40歲)身上竟散發酒氣,細問後得知原來蔡男去年才剛因酒駕遭法辦,家人再三告誡不可再犯,沒想到時隔一年竟再度酒駕上路,吹測前苦苦哀求員警能放他一馬。
自錄說明人員:龍華派出所所長洪子棠
更表示「這輩子有一次酒駕遭捕的痛就夠了!」最終經檢測後酒測值達每公升0.56毫克,當場遭逮捕送辦。
經了解,蔡姓男子於去年01月初才在三民區因酒駕案件遭移送法辦,從上次經驗後,家人就嚴厲告誡蔡男絕不可再犯,以為他早已記起慘痛教訓,未料當天晚間與好友聚餐小酌後,卻再因貪圖方便而直接駕車上路。
在行經鼓山區華泰路途中,疑因車輛故障而驟停路中,因此引來員警的注意,隨後進一步發現車上的濃厚酒味,然而當蔡男聽聞警方要實施酒測時,便開始謊稱稍早已叫了代駕,甚至大方出示手機供警查看。
殊不知員警一看訊息又當場揭穿謊言,男子頓時面露尷尬,轉而改以求情攻勢,苦嘆自己曾有被查緝酒駕的悲慘經驗,至今記憶猶新,無奈表示「一次的痛就夠了!。
眼見警方對如此苦情戰術不為所動,最後只好乖乖配合受測,經實施酒精濃度檢測,酒測值果真超過法定標準值,蔡男此次不僅因酒駕累犯將受到加重處罰,甚至連累友人的車輛遭當場卸牌並移置保管,實在是得不償失!
鼓山警分局長陳奕良呼籲,酒後駕車,害人害己,警方將全力查緝酒駕等重點違規,建立酒駕零容忍共識,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