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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高雄報導
有關媒體轉知民眾反映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11樓的餐廳,從業人員配菜未配戴手套,有衛生疑慮,衛生局隨即派員稽查,有新人不了解,現場已告誡需落實手部衛生管理SOP。
經查員工配餐時皆會先行消毒洗手,洗手後只作配餐的工作,洗手台位於在配餐工作台旁,影片中的工作人員到職不足一個月,因不熟規定將手套戴於不同手進行配菜,經查現場工作人員手部清潔無傷口,現場已告誡需落實手部衛生管理SOP。
另查針對未記錄冷凍冷藏溫度及未提供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紀錄等缺失,責令業者限期於113年4月26日前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違反食安法第8條暨44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罰鍰。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業者恪遵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規定,行政暨國際處也將加強督導攤商,需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相關規定,以維護食安與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