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記者鐘誼庭/高雄報導
苓雅分局於4月16日18時28分許,接獲通報車禍,需要警方協助,警方遂派員到場。
經瞭解係張女(80年次)騎乘普重機車沿中正二路西向東闖紅燈直行,於上述時、地碰撞民族二路南往北綠燈直行4輛普重機車致肇事。
本案中5名機車騎士皆輕微擦挫傷無大礙,後續自行就醫。本案無人酒駕。
警方到場訪查周遭,並調閱監視器佐證,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張女闖紅燈致肇事,詳細肇事責任待送交通大隊初判。
張女闖紅燈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苓雅分局呼籲,警方將持續宣導相關交通規則及安全駕駛觀念,並針對各項嚴重交通違規行為加強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