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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三民二分局接獲張姓男子(30歲)報案,稱在三民區德山街住處與友人簡姓男子(34歲)發生口角糾紛,遭簡男毆打,復前往派出所提出傷害、恐嚇告訴。
警方依規定受理報案,惟簡男未依通知時日到案,故警方向高雄地檢署申請拘票獲准,並於113年4月13日21時30分許前往鳥松區球場路上拘提簡嫌到案,全案依法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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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衝動而誤觸法網,警方絕對強力執法勿枉勿縱,以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