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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廖銘瑞 吳文隆/高雄報導
三民二分局民族所於113年4月12日15時55分許獲報,有男子疑似手持利器在三民區九如一路、禮明路93巷口,員警立即火速前往查處。
員警抵達,發現劉姓男子(43歲)手持菜刀,立即喝令其放下,經盤查後竟查獲安非他命1包(毛重0.27克)、玻璃球及藥鏟等罪證,當場逮捕劉嫌,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另劉男無故持菜刀,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
警方呼籲,民眾如遇糾紛時,請保持冷靜,立即撥打110報案,警方會立即前往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