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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高雄報導
苓雅分局於113年4月13日16時26分許接獲通報車禍,需要警方協助,警方遂派員到場。
經瞭解係陳女(49年次)騎乘普重機車於中正交流道涵洞西側,沿中正路南側(西向東)車道逆向左轉中正高速西側便道往南,方男(61年次)駕駛自小客車沿中正高速西側便道北往南直行。
於上述案發時、地,雙方車輛發生碰撞致肇事,方男未受傷、陳女頭部撕裂傷送醫治療;無人酒駕。
警方到場訪查周遭,並調閱監視器佐證,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陳女逆向左轉致肇事,詳細肇事責任待送交通大隊初判。
苓雅分局呼籲,警方將持續宣導相關交通規則及安全駕駛觀念,並針對各項嚴重交通違規行為加強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