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車禍 三民區中庸街與台安街口車禍,研判李女行經無號誌路口設有停標字而未依規定停讓

三民區中庸街與台安街口車禍,研判李女行經無號誌路口設有停標字而未依規定停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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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高雄報導

三民第一分局4月11日10時41分接獲報案,三民區中庸街與台安街口發生車禍,轄區三民所立即趕往現場查處、協助管制疏導交通,並通報交通分隊到場測繪。

三民所所長吳崑琳自錄說明。

 

 

經瞭解,李女(56歲)駕駛自小客車沿台安街西往東方向直行,行經上揭無號誌路口時,與袁男(75歲)駕駛機車搭載乘客林女(70歲)沿中庸街北向南直行,雙方發生碰撞。

造成袁男及林女四肢輕微擦挫傷,無生命危險,送往聯合醫院包紮救護。

雙方駕駛酒測值均為0mg/l,初步肇因研判疑為李女行經無號誌路口設有停標字而未依規定停讓,及袁男行經該處未注意車前狀況,詳細肇因尚待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審查分析。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用路人行經無號誌路口應依標誌標線停車或減速慢行,主線道車輛則應減速接近路口、小心通過。

同時均應注意前方人、車路況,切勿貿然通過,以確保他人與自身用路安全,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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