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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下午15時14分,新興分局自強所接獲民眾報案,稱在上述地點有一起自小客車駕駛(張男,28歲)因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慎與前方普重機車發生碰撞之交通事故。
自強所所長陳湧介,自錄五福三路交通事故(無酒駕)案說明。
員警獲報到場後騎士林男(71歲)表示僅有輕微擦傷無大礙,不需救護車,後續由交通事故專責處理人員依規定測繪,詳細肇事原因待後續釐清。
4月9日下午15時14分,新興分局自強所接獲民眾報案,稱在上述地點有一起自小客車駕駛(張男,28歲)因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慎與前方普重機車發生碰撞之交通事故。
自強所所長陳湧介,自錄五福三路交通事故(無酒駕)案說明。
員警獲報到場後騎士林男(71歲)表示僅有輕微擦傷無大礙,不需救護車,後續由交通事故專責處理人員依規定測繪,詳細肇事原因待後續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