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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機車消費糾紛黃男離開現場後,報案向張女提出恐嚇、妨害名譽、偽造文書及詐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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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廖銘瑞  鐘誼庭/高雄報導

苓雅分局於4月6日23時許,黃男(92年次)報案稱同日20時30分,與張女(69年次)發生機車租賃糾紛,過程中黃男認為張女於收費時以超出哩程為由加收費用不合理,且張女事後始於合約填註相關文字,發生口角爭執。

黃男離開現場後,報案向張女提出恐嚇、妨害名譽、偽造文書及詐欺告訴。

苓雅分局受理後,已通知張女儘速到案說明,調查後,將依刑法妨害自由、妨害名譽、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嫌,移請高雄地檢偵辦。

苓雅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以理性平和的態度溝通處理,並循合法方式解決,或儘速通知警方到場協助處理,切勿罔顧自身及他人安全,訴諸違法手段而觸法遭送辦!

苓雅分局針對不法行為,絕對嚴正執法,以維社會治安,保護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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