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吳文隆/高雄報導
高雄港務警察總隊於113年4月3日15時許,高雄港S19碼頭查獲嫌犯:曾○○(男、79年次),林○○(男、83年次),劉○○(男、64年次)三人。
副總隊長黃烱賓。
查獲違禁物品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04.44公克、搖頭丸1顆、第三級毒品愷他命7.24公克、毒品咖啡包4包(13.76公克)、K盤1組及電子磅秤1台等犯罪證物。
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第六貨櫃中心中隊,為維護高雄商港區作業及航道安全,於上記偵破時、地,由巡邏員警2名依警職法及商港法等規定前往取締違法釣客。案因盤查嫌疑人曾○○、林○○及劉○○等3人。
其中曾嫌見警到場執法後,態度極其惡劣,對渠真實身分亦堅不吐實,且有叫罵情事;另林嫌及劉嫌2人見狀後,旋即心領神會,共同出手阻擋及言語挑釁執勤員警,以便中斷對曾嫌繼續查證身分之作為。
曾嫌更因販毒案通緝,騎乘機車企圖逃逸,所幸員警身手矯健,攔阻後立即使用辣椒水制止犯嫌3人,並通報警網即刻應處。
林嫌與劉嫌2人因遭噴灑辣椒水後,仍持續出手阻擋,且與警方發生扭打情事,執勤員警旋即大膽對空鳴槍,曾嫌眼看大勢已去,即跳入海中企圖脫逃。
案經總隊派遣警艇救援,曾嫌自知法網難逃,自行游泳上岸被逮,並坦承因販毒案遭通緝,深怕自己入監服刑;另林嫌與劉嫌2人,均坦承知悉曾嫌係毒品通緝犯,基於情誼,遂進而出手阻擋警方盤查等犯行。
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刑事警察隊與第六貨櫃中心中隊深入調查後,認為嫌疑人曾○○、林○○及劉○○等3人行為舉止極其異常,遂鍥而不捨、抽絲剝繭的對犯嫌身體及所使用之交通工具進行附帶搜索,當場在曾嫌身上及其機車置物箱內起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04.44公克、搖頭丸1顆、第三級毒品愷他命7.24公克、毒品咖啡包4包(13.76公克)、K盤1組及電子磅秤1台等違禁物品。
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維護商港區本是高雄港警職責,檢肅毒品更是當前警方重點工作,且為政府淨化治安之要項,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獲報後積極應處,面對困境當機立斷,大膽用槍。
終能一舉緝獲曾○○、林○○及劉○○等3人,對維護社會治安及宣誓打擊毒品犯罪顯有正面效益;有關曾嫌持有毒品來源,持續由本總隊積極蒐證溯源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