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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03月27日14時50分許,前鎮分局獲報翠亨北路與翠和街口發生交通事故,經警方到場了解,係自小客豐田駕駛邱男(76年次)由翠亨北路東向西方向行駛,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自稱有服用感冒藥因而恍惚致肇事)。
先擦撞停放於翠亨北路民宅騎樓之凌志休旅車後,再失控後再追撞在翠亨北路、翠和路口時行駛之機車(57年次黃姓騎士擦挫傷現場包紮未送醫)。
及路邊燈桿,與停放於翠亨北路民宅騎樓下之休旅車,駕駛酒測值為0,詳細肇事責任將由交通大隊進行後續分析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