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記者吳文隆 鐘誼庭/高雄報導
有關民眾於社群平台反映岡山區連鎖咖啡店販賣不熟生雞肉乙案,衛生局於113年3月19日接獲後,隨即派員稽查,因尚未營業大門深鎖,現場聯絡業者到場開門。
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鄭慧君技正說明。
稽查人員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察,現場查核結果,現場查察有清潔用品未專區放置、飲料桶未離地放置等缺失。
針對該店雞肉未煮熟,研判可能退冰不完全以及加熱時間不足所致,衛生局責令業者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落實食材烹煮溫度及時間監測,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安法第8條暨44條規定處6萬元罰鍰。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生鮮食材須充分煮熟,落實中心溫度監測,消費者食用前檢視食材,以確保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