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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何文勝 廖銘瑞/高雄報導
113年3月14日19時許,桂陽所警員李振昌、陳玉凰於執行巡邏勤務時,意外查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所發布違反森林法的通緝犯,旋即將其逮捕並解送歸案。
據了解,李、陳二員巡經小港區桂陽路與桂園路口,見一輛自小客車佔用機車停等區,遂上前示意攔停,要求駕駛靠邊停車。
惟號誌轉換綠燈之際,該駕駛突加速逃逸,警方隨即鳴笛緊追在後,恰逢逃逸駕駛遭停等紅燈之車輛堵住去路,李員即刻警戒並喝令駕駛下車。
經盤查發現該林姓駕駛(男、56年次)於111年12月已遭臺灣橋頭地檢署發布通緝,林嫌自認難逃法網,配合警方返所調查。
林嫌自稱需入監服刑兩年多,但身為家中經濟支柱,不放心家眷才會躲避警方盤查,警方當場告知林嫌相關權利,全案詢後依法將其解送歸案。
小港警分局提醒,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莫心存僥倖,逃得了一時,逃不過一世。
民眾若收到法院、地檢署等相關傳票、信函或是開庭通知,請務必依文書上日期、時間到案說明,切勿置之不理而損害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