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衛農勞內 中興街消費糾紛案,莊嫌與朱嫌互相提告傷害

中興街消費糾紛案,莊嫌與朱嫌互相提告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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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苓雅分局於3月15日5時18分許接獲通報糾紛,需要警方協助,警方遂派員到場,苓雅分局獲報到場後,便將當事人帶回釐清。

經查訪周邊及調閱監視器佐證,係莊嫌(61年次)至酒吧消費新臺幣7000元未付款,而與店長孫男(86年次)產生口角。

孫男友人朱嫌(73年次)上前勸阻而與莊嫌發生肢體拉扯,造成朱嫌雙膝擦挫傷,119至所包紮(未送醫);另一涉案莊嫌未受傷。

本案2嫌皆已到案,莊嫌與朱嫌互相提告傷害,全案調查後移請高雄地檢偵辦。

本案警方現場查處過程中,孫男另名友人曹嫌(73年次)不滿警方帶回孫男釐清案情,以暴力相加執勤員警,經警方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並移送高雄地檢偵辦。員警未受傷。

苓雅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以理性平和態度溝通,並循平和處理的合法方式解決,或儘速通知警方到場協助處理,切勿罔顧自身及他人安全,訴諸違法手段而觸法遭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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