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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埕分局建國四路派出所於前(6)日13時許接獲陳姓男子(61歲)報案,稱其所有之黑色手提袋放在騎樓桌子上遭竊,員警受理後調閱監視器鎖定竊嫌特徵及交通工具,於四小時後查緝陳姓竊嫌(60歲)到案說明,並於水溝蓋內尋獲手提袋,經警詢後依竊盜罪將其移送偵辦。
據了解,報案人陳姓男子將裝有證件、皮夾及現金新台幣五百元的黑色手提袋放在騎樓桌子上,隨後進入屋內洗衣服,未料不久後發現手提袋遭竊。
警方受理後立即調閱監視器,鎖定一名60歲的陳姓竊嫌涉有重嫌,經擴大調閱周遭監視器後,於當日17時許至三民區將其查緝到案說明。
陳嫌到案後,帶同警方至三民區鐵道三街水溝蓋內找回手提袋,據了解,陳嫌因為找不到工作缺錢花用,路過看到手提袋時心生歹念而竊取,全案依涉嫌竊盜罪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鹽埕警分局長吳信宏呼籲,民眾自身財物應將妥適存放,並加強防竊措施,避免讓竊賊有機可趁,造成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