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人文休閒 新興與鼓山警分局各查獲酒駕2人送辦1乘客遭罰

新興與鼓山警分局各查獲酒駕2人送辦1乘客遭罰

全新新聞網
213 人觀看過此新聞

圖:古女酒駕載閨蜜返家 堅稱只喝「一罐」 仍超標遭逮送辦。(新興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 吳文隆 何文勝/高雄報導    
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巡邏警組,於前(2)日凌晨4時30分許巡經七賢二路與自強一路口時,見一台雙載機車乘客林女(32歲)未戴安全帽,遂上前攔查,過程中發現駕駛古女(31歲)有酒駕情事,隨即依公共危險罪將其逮捕送辦。

經瞭解,古女和林女為認識多年的摯友,兩人當(2)日1時許於中華三路某間KTV歡唱,過程中皆有飲酒,直至4時許結束後,古女認為林女的住家就在附近,且自己只喝了一罐啤酒,決定騎車載友人返家;不料只有一頂安全帽,遭警攔查後現場實施酒精濃度測試,數值超過法定標準值,古女依公共危險移送法辦,另後座乘客林女亦依道交條例35條連坐罰掣單舉發,將處新台幣6000元至15000元罰鍰。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聚餐如有食用含酒精食物時,切勿駕車上路,避免食物殘留酒精影響判斷力釀禍,分局會透過強力執法與宣導防制,全力取締酒駕不法,以維用路安人安全。



另高雄一名56歲李姓男子於(1)日清晨5時許,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於旗津大關路段遛狗,因乘載犬隻於電動車而行車搖晃,引起旗津分駐所巡邏員警注意,依法上前攔查,當下旋即聞到李男渾身酒氣,遂要求李男接受酒測,李男當下表示拒測,警方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並禁止其駕駛。

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警員王鴻堯,於本月1日清晨5時許巡經大關路,見李男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遛狗,突然見犬隻精準跳上李男的電動車,因李男載狗行車時搖晃,遂上前盤查,靠近時發現李男散發濃厚酒味,遂要求李男接受酒測,惟李男當即表示拒測,在員警告知李男拒測之相關法律權益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而李男將面臨新臺幣4800元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原本抱持僥倖心態騎乘電動車,以為不會被員警發現,卻栽在自己所飼養的犬隻身上。

鼓山分局長陳奕良表示,飲酒後不得駕駛任何車輛,警方也會持續取締各類酒駕行為,並會針對易肇事地點、路段、時段加強執行取締,易飲酒處所亦商請業者一同防制,協助對顧客宣導代駕或代叫計程車,以杜絕酒駕。


圖:李男飲酒後仍要遛狗、以為不會被發現、殊不知露餡了。(鼓山警分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