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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高雄報導
為堅持酒駕零容忍,提升高雄市整體交通安全,高市警取締酒駕祭出鐵腕,不但從嚴從速偵辦酒駕案件,編組警局警力同步強勢執法,於113年2月27日至28日執行「局辦取締酒駕專案勤務」。
滾動分析飲酒熱點及易肇事路段設置攔查路檢點,編排機動巡邏警組加強攔查可疑車輛,透過強力取締策略,展示警方執法決心,打擊酒駕,從不手軟。
統計執行期間,市警局共取締酒後駕車計22件。勤務期間,小港分局大林所查獲黃姓男子(70年次)與朋友餐敘後,駕駛自小貨車行跡不穩,遭巡邏警組攔查,發現他滿臉通紅顯有酒味,經酒測酒測值達0.23MG/L,依規定製單舉發並代保管車輛。
酒測地點後方,掛有斗大的「遲到總比不到好、行車別貪快搶快」交通宣導紅布條,格外顯眼諷刺,註定僥倖行為止於此地。
高市警交通大隊表示,酒駕是全民公敵,警局努力不懈積極防制酒駕發生,建立全民零酒駕共識,杜絕駕駛人僥倖上路的心態,呼籲民眾「酒後不開車,翌日宿醉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