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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何文勝 廖銘瑞/高雄報導
經查苓雅分局未接獲相關交通違規報案或檢舉,惟經檢視影片,該普重機駕駛牽繫四隻小狗,後座並有一隻小狗站立,沿三多一路西往東違規行駛人行道。
苓雅分局將通知該重機車車主到案說明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違規行為。
影片截圖,案內行為人駕駛機車違規行駛人行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6款,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違反同法第84條,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由影片截圖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違反同法第31條1項5款,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涉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部分,苓雅分局後續將相關資料移請高雄市動物保護處裁處。
苓雅分局表示,駕駛人駕車上路請遵守道路交通規則,本分局將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並請轄區三多所及交通分隊針對案內路段加強違規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