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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 吳文隆/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蕭姓男子(83年次)騎乘重機車違規使用手機遭小港警方攔查,盤查時男子卻向警方謊稱忘記身分證號碼。
經警方查詢竟發現該名男子因案分別遭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通緝中,警方當場告知案由及相關權利後,將其逮捕歸案。
經了解本(113)年2月18日23時許,小港警分局高松派出所警員黃志瑋執行勤務時,於小港區華山路一帶,發現該名蕭姓男子騎機車時使用手機,便上前攔查。
於查證身份時,該男慌稱忘記身分證號碼且剛下班、身體不舒服發燒便想逕自離去,警方聽聞察覺有異,便請該男熄火下車配合查證。
經查蕭男竟背有三案通緝,去年即因詐欺、洗錢防制法、過失傷害等案,分別遭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發布通緝中,警方當場告知權利後將其逮捕並帶回偵辦解送歸案。
小港警分局呼籲,民眾犯下錯誤應勇於面對法律之制裁,如有司法案件收到法院傳票時,務必依指定庭期到案,以免遭到通緝,成為警方查緝的對象。
另發現可疑份子或不法之情事,請立即向鄰近派出所或打110電話報案,警方必定嚴查速辦,維護良好的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