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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新興分局中正所巡邏警組於2月15日23時5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巡經新興區大同一路時,見前方機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便上前攔查。
員警一靠近便聞到騎士黃男(68歲)身上散發濃厚酒味,經對其實施酒測後,酒測值明顯超標,隨即將黃男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經瞭解,黃嫌係剛與友人在附近公園相聚聊天飲酒,大約喝了三罐啤酒後便欲騎車返家;員警攔查時,黃男明知自身酒駕違規,還向員警說過年每個人都喝酒,希望能藉此求情。
員警聽問後嚴厲告知朋友相聚小酌沒錯,但酒後駕車千萬不可,應改搭計程車或通知親友接送,後續對黃男實施酒測,酒測值已明顯超過法律標準,隨後將黃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以免害己害人,酒後駕車不僅需接受相關法令之裁罰,亦可能酒駕肇事致人傷亡,每個人對酒精代謝力不同,千萬不要存有僥倖心態酒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