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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何文勝 吳文隆/高雄報導
三民第一分局長明所於2月5日21時執行巡邏勤務時,在三民區建國三路某飯店前,發現蔡男(23歲)看見員警欲轉身離開,員警立即上前主動查證身分,起初他先是謊報朋友身分後,心虛轉身快速離去後,開始拔腿狂奔數百公尺,最終仍遭員警壓制逮捕。經查發現蔡男原為5處地檢署、法院所發布之通緝犯,員警當場逮捕將其解送歸案。
經瞭解,蔡男深知自己遭高雄地檢署、台中地檢署、橋頭地方法院、橋頭地檢署發布詐欺、毒品、洗錢防制法、藥事法、偽造文書等5個通緝,刑期需服刑4個多月,故當時遭員警盤查,先謊報他人身分後,隨即心虛轉身拔退狂奔,員警不停緊追在後,追逐數百公尺後,於三民區建國三路與自立一路口,情急之下向停等紅燈騎士商借機車後,繼續鍥而不捨沿線追趕至前方100公尺,在大樓的地下停車場前,喝令蔡男趴下並將其壓制在地,他只好趴在地乖乖束手就擒,全案訊後將其移送高雄地檢歸案。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民眾如因案被通知到庭或被判刑,應依限到案或執行,以免落得通緝身分;警方會持續加強查緝逃犯,捍衛司法追訴與審判效力威信,以維社會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