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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廖銘瑞、吳文隆、何文勝/高雄報導
男子騎車違規而遭警方盤查,警方一查竟是公共危險通緝犯,男子一直向警方解釋:「酒駕是10幾年前的事!」、「我哪有啊!我已經改(戒)酒了!」,但鳳山警分局員警詳細一查,才發現他說的都是謊話,現場將他上銬逮捕並解送至高雄地檢歸案。
文山派出所巡佐王銘意、警員陳家澤於前(4)日19時,巡邏行經鳳山區鳳北路時,見郭男(50歲)騎機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員警查證身分後,發現郭男竟是通緝身分,便問你被通緝了知道嗎?、案件都處理完了嗎?,郭男頻頻向警方表示,有被通緝?沒有案件在跑了啊,警方也再次詢問之前有沒有酒駕?,他還斬釘截鐵向警方表示,酒駕是10幾年前的事了啦!已經改(戒)酒了!
結果一查,郭男去年3月就因為酒駕才被抓,因為未到地檢署說明而在去年11月13日被通緝,警方確認身分後將郭男上銬逮捕,警詢後也立即將郭男解送至高雄地檢歸案。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若有司法案件而收到法院的傳票,務必依照指定的日期到案說明,以免遭到通緝,成為警方追緝的對象。
圖:員警查證身分後,發現郭男竟是通緝犯。(鳳山警分局)
圖:警詢後立即將郭男解送至高雄地檢歸案。(鳳山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