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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警鐵腕出擊 偽牌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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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文廖  廖銘瑞/高雄報導

近日全國各地假車牌案件漸增,不肖人士利用偽(變)造車牌恣意違規或掩護犯罪,製造檢警追查斷點,衍生治安隱憂。

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長林建均受訪。

 

全案將依偽造特種文書、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各地方檢察署偵辦。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偵查隊因應全國「淨牌專案」,提高查緝能量,針對偽造車牌販售進行深入溯源查緝,分別在臺南市東區、高雄市梓官區、楠梓區查緝假車牌黃姓(32歲)、林姓(26歲)、謝姓(29歲)賣家等3人。

查扣偽造汽車車牌16面(8組)。

假車牌曾姓買家等8人,共11人到案,並查扣偽造汽車車牌16面(8組),全案將依偽造特種文書、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各地方檢察署偵辦。

黃嫌等人利用臉書、抖音等社群媒體,散播販售假車牌廣告,利用境外不法工廠製作偽(變)造車牌輸入國內販售營利。

經查黃嫌等人利用臉書、抖音等社群媒體,散播販售假車牌廣告,利用境外不法工廠製作偽(變)造車牌輸入國內販售營利,為躲避追查更利用人頭帳戶收款,透過各種金流管道(支付寶、加密貨幣),將不法贓款移轉至境外。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呼籲,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之行車許可憑證,屬特種文書,民眾私下製作、販售偽(變)造車牌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使用偽(變)造車牌上路,除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最高可處3,600至1萬800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亦將持續追緝製作或使用偽造車牌,維持交通秩序並嚇阻不法之徒隱匿犯行。

以上圖文由高雄市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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