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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文隆/高雄報導
苓雅分局於10月16日16時31分許接獲通報車禍,需要警方協助,警方遂派員到場。
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副所長陳若希說明。
經瞭解係李男(46歲)騎乘普重機車、王男(54歲)駕駛自小客車,雙方皆沿中華四路慢車道南往北直行,於上述時間在中華四路上,王男偏右行駛欲停至路邊停車格,李男未注意車前狀況,雙方發生碰撞致肇事。
車禍現場。
警方到場訪查周遭,並調閱監視器佐證,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李男未注意車前狀況致肇事,詳細肇事責任待送交通大隊初判。
苓雅分局呼籲,用路人無論駕駛汽、機車或步行,皆須遵守道路交通規則,本分局將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並加強違規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