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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岡山分局於15日20時許獲報,一名莊姓民眾(96年次,男)騎乘機車行經梓官區大舍南路(南向北)時,與同向騎乘機車之蘇姓民眾(46年次,男)發生碰撞,造成雙方騎士受傷,警方到場立即拍照、測繪,並通知救護單位送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救治,目前並無生命危險。
警方初步研判肇因疑為莊姓騎士超車時未保持安全間隔而發生事故,雙方並無酒駕情形;詳細肇因仍須待交通警察大隊分析鑑定,另查莊姓騎士無照駕駛,警方已製單舉發,責令其禁止駕駛,警方後續亦將查明車主有無同意莊姓騎士駕駛機車,並依規定吊扣機車牌照。
岡山分局呼籲,行車務必依速限行駛,超車時亦務必注意前後方來車,駕車務必領有駕照,切勿貪圖方便而無照駕駛,否則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裁罰新臺幣1萬2,000元,若5年內第二次無照駕駛,最高可裁罰2萬4,000元;未滿18歲之人無照駕駛,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四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圖:莊姓騎士超車時未保持安全間隔而發生事故現場。(岡山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