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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
中秋佳節及國慶日假期將屆,爆竹煙火需求量驟增,為避免部分販賣場所可能販賣超量爆竹煙火,高雄市消防局第六大隊第二中隊所屬各分隊啟動巡邏稽查與宣導工作,中隊長邱泊旋率杉林、甲仙分隊同仁向轄內金香舖、大賣場等相關場所業者宣導勿販賣無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以保障民眾爆竹煙火使用安全及杜絕非法製造及販售。
高市消防局已加強轄內爆竹煙火相關場所安全檢查工作,並針對爆竹煙火相關場所強化查察取締,同時也利用辦理各項活動宣導機會,呼籲民眾應使用附加認可標示之合法爆竹煙火,依據安全注意事項燃放一般爆竹煙火。
依據「高雄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除了公告的年節或特殊節慶當日、婚喪喜慶、宗教民俗活動、選舉活動等,施放一般爆竹煙火需要向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申請。中秋節當天,雖然可以不經申請即可施放,但晚上22時至隔天上午8時仍不能施放有爆炸音或笛音的爆竹煙火,以免影響公共安寧。
此外,加油站、加氣站、醫療、養護機構、各級學校、林班地、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及水源管制區等區域禁止施放。施放時,應依照產品使用說明進行。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呼籲民眾減量施放或以燈光、音效替代,以創造出不同以往的節慶氣氛,共同營造安全快樂的中秋佳節。
圖:消防人員向業者宣導勿販賣無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以保障民眾爆竹煙火使用安全。(高雄市政府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