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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鐘誼庭/高雄報導
衛生局今(4)日派員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現場查察,經查該店盛裝湯品供作加湯用之器皿雖有加蓋密合非屬高風險,惟未妥適管理,已要求立即改善。
另查出餐區與回收餐具區未設置明確區隔,有交叉污染之虞,飭令業者限期2天內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及44條第1項規定,裁罰6萬元以上2億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加強作業場所、設施設備及從業人員衛生管理,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
以上圖文由高雄市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