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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警察局啟動3日專案執法 嚴格取締闖紅燈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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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廖銘瑞/屏東報導】 為了保障用路人的行車安全及維護路口交通秩序,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將在暑假即將結束,開學日即將來臨之際,連續3天展開專案執法行動,重點針對全縣多事故路口的闖紅燈違規行為進行加強取締。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指出,全縣去年約七成交通事故發生在路口,分析事故原因多為民眾行車未遵守交通規則,尤其是「闖紅燈」佔非常高的比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凡是違規闖紅燈的駕駛人,將面臨新臺幣1,800元至5,400元的罰鍰;警察局將於8月28日起連續3天,針對全縣多事故路口展開闖紅燈執法行動,此外,民眾如發現違規行為,也可提供違規事實或證據資料,向警察機關檢舉,共同維護用路人安全。

警察局局長戴台㨗特別提醒民眾,行車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尤其在進入路口時要格外謹慎,嚴格遵循號誌指示;當號誌轉為黃燈時,意味著路權即將結束,未超過停止線的車輛應立即減速煞車,切勿加速闖燈。此次專案執法將針對這類重點違規行為嚴加取締,致力營造安全有序的通行環境。

另:里港警分局轄因近期交通事故有升高之趨勢,經分析事故肇因,以路口交岔撞及未遵行相關標誌、標線事故居多,其中尤其是路口不停讓及「闖紅燈」占非常高的比率,為展現守護路口交通秩序與安全之決心,里港警分局將於易發生肇事之路段及違規闖紅燈之路口持續規畫惡性違規大執法。

里港警分局交通組組長林中安指出,於上週所執行之路口不停讓執法勤務,總計取締違規件數共120件,為持續本次取締重點為路口闖紅燈,為有效降低闖紅燈所造成之嚴重交通問題,將利用「交通事故化處理系統」等數據,分析歸納轄區易發生事故之熱區、熱時,特規劃於8月28日起至30日止,實施為期3天取締闖紅燈執法專案勤務,精準執行交通執法作為;提醒民眾「紅燈不闖、黃燈不搶、綠燈不衝」,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紅燈右轉-機車及小型車處罰鍰600~900元,如果是闖紅燈的話,違規罰鍰金額則較高,機車處罰鍰1,800~2,700元,小型車處罰鍰2,700~4,000元,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害人害己又傷了荷包。

里港警分局分局長温基興於本月(24)日在九如鄉慈玄宮紙風車集會活動會場,對於大執法取締及重點做交通安全宣導,特叮囑民眾切勿闖紅燈、駕駛汽機車須戴安全帶(帽)及加強自我防禦駕駛之觀念,導正民眾駕駛及用路習慣,進而減少發生交通事故。

里港警分局長温基興呼籲,民眾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尤其進入路口一定要特別小心務必遵守號誌,行經路口如遇號誌轉為黃燈時,意味警告駕駛人路權即將消失,尚未超過停止線的車輛應減速煞車,切忌催油門,另汽車須注意勿占用機車停等區;里港分局將針對重點違規項目加強取締執法,營造安全的通行環境。

又:枋寮警分局為防制闖紅燈違規行為造成嚴重事故發生,自8月28日起至30日除依警察局規劃之專案執行取締闖紅燈違規外,也利用各式宣導場合深入轄區向鄉親進行正確之行車觀念宣導,使民眾充分了解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執法目的是希望提升駕駛人安全觀念,使民眾遵守交通規則,再次呼籲用路人「車輛慢看停 行人安全行」、「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請遵守號誌行駛 切勿僥倖闖紅燈」,提升正確交安觀念以維護每一位用路人安全。

枋寮分局長林俊雄表示,警方加強執法並非績效要求,目的只為減少車禍傷亡事件發生,期望藉由交通安全教育宣導及加強交通執法等面向,使用路人可以多一份用心,養成守法習慣,就可以降低發生車禍的風險,共同創造安全的交通環境。

圖:員警在多事故路口展開闖紅燈執法行動。(屏東縣警察局)

圖:員警取締闖紅燈執法專案勤務。(里港分局)

圖:枋寮分局依警察局規劃之專案執行取締闖紅燈違規。(枋寮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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