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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
苓雅分局於8月10日10時19分許接獲通報車禍,需要警方協助,警方遂派員到場。經瞭解係黃女(62歲)、蘇男(35歲)各自騎乘普重機車,均沿中山二路北向南行駛慢車道直行,在四維四路、中山二路口,黃女前車頭撞擊蘇男後車尾致肇事。本案無人受傷、無人酒駕。
警方到場訪查周遭,並調閱監視器佐證,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為後車黃女與前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致肇事,詳細肇事責任待送交通大隊初判。
苓雅分局呼籲,駕駛人行車除遵守道路交通相關法律規定外,亦須多加注意車輛操作、道路、身體狀況等,以免危及自己或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將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並請各派出所及交通分隊針對案內路段加強違規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
圖:員警在雨中處理車禍。(苓雅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