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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高雄報導
苓雅分局於今(30)日17時43分許獲報,於大順三路281巷口發生輕軌與重機車碰撞之交通事故,立刻派員前往查處。
苓雅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潘益正說明。
經瞭解,輕軌由北往南行駛行徑大順三路281巷口時,謝男(46歲)騎乘普重機左轉穿越平交道,發生碰撞,謝男四肢擦挫傷,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送醫治療。
另輕軌前頭右側有損壞,駕駛及車內乘客均無受傷,苓雅分局獲報後,立即派遣警組趕赴現場協助管制、疏導交通,並通報交通分隊到場測繪。
派遣警組趕赴現場協助管制、疏導交通,並通報交通分隊到場測繪。
雙方駕駛均無酒駕情事,詳細肇事責任待交通大隊初判,現場於18時20分排除,交通已恢復順暢。
另普重機駕駛人聞或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之聲號或燈光,不依規定避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5條1項17款,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輕軌前頭右側有損壞,駕駛及車內乘客均無受傷。
另依同法第53-1條,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3600至10800元罰鍰,本分局將依照規定舉發。
苓雅分局提醒,駕駛人行車務必遵守道路交通相關法律規定,並注意道路狀況,以免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或違規受罰。警方將持續針對各項交通違規行為加強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