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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高雄報導
岡山警分局於7月22日10時許獲報,在岡山區新樂街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現場為董男(54年次)所駕駛之曳引車,行駛至上述路段時,追撞前方同向林男(62年次)所駕駛之曳引車,現場無人受傷。
判斷疑為後方車董男駕駛之曳引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追撞,該車雖有使用鏈條固定貨物。
經查雙方駕駛人並無酒駕情形,初步判斷疑為後方車董男駕駛之曳引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追撞,該車雖有使用鏈條固定貨物。
判斷疑為後方車董男駕駛之曳引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追撞,該車雖有使用鏈條固定貨物。
惟仍造成貨物滑脫撞擊車頭,導致車前窗戶剝落且無法發動;後續已聯繫拖吊車將車輛移至路邊,現場交通順暢無堵塞。
本起事故詳細肇事原因,仍在調查當中。
貨物滑脱部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 1項2款規定,汽車裝載貨物掉落者,可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本起事故詳細肇事原因,仍在調查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