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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
網傳民眾疑行車糾紛影片,經瞭解該名女騎士於昨(21)日17時許前往派出所,員警見女騎士情緒低落哭泣遂安撫情緒,並陪同檢視行車記錄器畫面,惟該行車記錄器無錄音功能且當下並無網傳片段,待女騎士情緒穩定表示暫不提告,隨後未留資料即自行離去。
經警方檢視影像,自小客車駕駛行經鳥松區松藝路時,疑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過程中亦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等交通違規,合計最高可處41,400元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警方呼籲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尊重他人行駛道路權利,以維行車安全。
本案自小客車駕駛疑涉及交通違規,臚列如下:
1、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3款,可處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
2、不依規定使用燈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3、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2項3款,可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圖:自小客車駕駛疑涉及交通違規。(仁武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