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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共用路口行走輕軌軌道上 左營警依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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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高雄報導

有關本日網傳影片,於113年7月19日在轄區自由二路與大順一路口有民眾行走在輕軌軌道一案,經查違規地點為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轄,惟目前尚未接獲相關報案。

自由二路與大順一路口,有民眾行走在輕軌軌道。

經檢視影片內容,民眾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1項1款「行人在道路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之規定。

說明人:新莊所副所長蔡京展

鑒於網傳影片並未提供具體時間,警方將依檢舉人檢舉影片,查明後依法舉發。另針對是類路口,規劃警力執行巡守勤務,加強勸導、取締。

左營分局提醒用路人,穿越道路時應該行走行人穿越道,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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