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專題報導 情敵打架警方分別送醫,後續警方將依傷害罪及社維法移送裁處

情敵打架警方分別送醫,後續警方將依傷害罪及社維法移送裁處

全新新聞網
186 人觀看過此新聞

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新興分局中正所於5月28日晚間0時57分獲報,稱在黃海街某民宅有兩名男子受傷,員警立即趕赴現場查看。

到場時瞭解,在場人均互相認識,起因疑係為傷者黃男(29歲)與傷者黃男(41歲)為了該址住戶盧女(31歲)而爭風吃醋發生爭執,雙方因此起衝突。

中正所副所長謝雨祐自錄處理感情糾紛案說明。

員警到場後先協助將兩人分開就醫,初步檢視雙方皆為頭部與肢體挫傷並無大礙,後續警方將依傷害罪及社維法將兩人移送裁處。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如遇有感情問題,應理性溝通處理,切勿以粗暴方式對待,避免違反相關法令。

相關文章